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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字[2014]2

关于2013年下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教学班: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下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安排

201433-9日,其中38为全校性公共课补考时间,其它时间为专业课课程补考时间。

二、补考对象及科目

2013年下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高于40分(含)及缓考学生均可参加正常补考,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记零分的以及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学生直接重修,不予正常补考;其他学期考试无成绩、考试不及格或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不许参加本次补考。各教学系(部)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

三、公共课补考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和安排(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见附件),请尚未上报公共课补考成绩的教学系(部)于226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教学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39日前)组织考完。

四、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系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尽量将考试时间安排错开,保证所有补考考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请各教学系(部)于226日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五、补考工作几点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3年下学期期末考核课程的备用卷(B卷)。

2.补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组考,从严组考。

3.补考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师及时阅卷,按时登报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回家里阅卷,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系部要组织人员复核,确保阅卷准确、规范,评分公平、公正。各教学系(部)于314前上报补考卷面成绩。

 

附件:全校性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备注

201438

综合教学楼D212

上午8:00­-10: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开卷)(2013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闭卷)(2012级)

 

上午10:10­-12:1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闭卷)(2013级);《心理学》(闭卷,音乐专业开卷)(2012级)

 

201438

综合教学楼D212

下午3:00-5: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闭卷)(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