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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5]58

关于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

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校本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学院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二、考试、阅卷和成绩录入

1.公共课考试时间:201619-10日。

2.专业课考试时间:2016111-19日。

3.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2016123前。

公共体育、实验、活动课程、全校性选修课考试(考查)及专业考查课在20151231日前完成。

三、全校性公共课考试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开卷)(2015级):2016年1月9上午9:00-11:00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4级音体美开卷考试;其他专业闭卷考试):201619下午3:00-5:00

3.《心理学》(闭卷)(2014级):2016110上午9:00-11:00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闭卷)(2014)2016110下午3:00-5:00

四、考试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为了保证学生有比较充裕的复习和备考时间,在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时,不宜安排过紧,同一年级各班级一天之内的考试科目不得超过一门,公共课考试期间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晚上原则上不得安排考试。专业课考试从111开始,不得提前考试。

2.认真做好命题和制卷工作。各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考试大纲和试卷质量A级标准科学命题,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要把好试题审核关,确保命题质量;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课程试卷印制、试卷保密、试卷传递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正常有序和试卷安全。

3.加强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要求召开考前学生动员会和教师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和强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积极备考,营造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全面部署安排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认真布置考场。按考试要求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调整配齐教室桌椅,做到考生单人单桌,间距适当,对号入座;做好考场示意图,各考场门前有标示,课桌上有考号;搞好教室卫生,每场考试都要对考场进行清场,保持考场清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5.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各学院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考务及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生要遵守考纪考规,对违反考试规程的行为和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强调是:在考试过程中,教师不能玩手机,学生不能带手机入场,监考教师要宣布纪律,并事先做好手机统一保管工作。

6.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等工作。各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按照学校阅卷评分工作的要求,及时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高标准完成考试课程的阅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复查、试卷装订、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各学院要在2016123前将本期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不允许将此项工作拖至寒假或下个学期。

五、几点强调和说明

1.任课教师不得上复习课、出复习题和圈定考试重点内容。

2.每门课程须同时提交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实行课程考试改革的教师要按改革方案进行。

4.试卷格式要统一,具体格式请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下载(地址:学校校园网→部门设置→考试中心→相关下载)。

5.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开始考试。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量以试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6.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要在考试前提交申请报告,报所在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备案。

7.请各学院于2015123前将本单位本学期考试安排表交考试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通知学生。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做好本期考试的安排工作,以便学生预定回家的火车票。

8.各学院在成绩录入时,对缺考、缓考、舞弊的学生,要在标注栏中特别注明。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