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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总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10:19:36 作者:实践教学管理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0

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总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毕业班级:

2018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夕总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补考时间

2018年5月17-20日

   2.考试组织

公共课补考由各相关教学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毕业总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避开公共课补考时间,尽量将考试时间错开,保证所有补考学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

   二、有关事项

1.本次补考为2018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最后一次补考,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补考科目的毕业生,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通知记录;请有补考的毕业生主动与学院联系,落实具体考试安排,不要错过考试机会,学生缺席补考的,自行负责。

2.请各学院需补考的毕业生做好复习备考,勿存侥幸之心。毕业总补考考场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一样,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3.请各学院做好毕业生补考名单和科目的统计以及汇总工作,妥善安排,确保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应补考科目的补考。

4.本次补考需缴纳20元/科的补考费,交费同学须先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微信公众号”,通过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缴费时勾选“毕业生补考费”方视为缴费成功。未办理交费手续的考生,其补考成绩不予登录。

5.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微信公众号。

   6.补考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严禁代考行为。

   7.请各学院于5月7日(星期一)前将本学院专业课补考科目及人数、具体人员名单的打印稿和电子稿交考试中心。各学院于5月11日(星期五)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8.请各学院于5月23日(星期三)前将学生毕业总补考成绩报考试中心审核登录。

   9.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考务工作,并按规定组织阅卷、评分和成绩上报。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确保质量,请各学院做好以下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1.答辩环节: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今年已按时定稿经指导老师审查成绩在合格及以上的学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按时参加答辩。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按时返校并参加集中答辩,未参加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成绩记0分。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于5月28日-5月31日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答辩秘书负责记录学生的答辩过程,答辩会纪要内容要详细具体,要将问题和回答详细记录下来,所有参与人签名必须是亲笔签名。“答辩小组意见”一栏,必须给出具体的意见和评定成绩等级,而不能只写“通过”,且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名。

如在学院集中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请明年再次申请答辩,今年学校不搞二次答辩。

2.文字重复率:各学院对2018届所有本科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应用“万方数据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系统检测结果认定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30%不得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教务处将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再次进行查重,如发现还有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30%以上的学院,将影响学院本年终教学管理考核。

3.质量:学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对指导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评阅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论文水平和质量、学生答辩情况等进行充分讨论,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所有成绩评定不能打印或盖章,一律要手写。

4.格式:论文(设计)的字数、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照片张贴、标本配述、中外文摘要、参考资料的附录和注释等,应符合《湖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相关规定。必须将所有的原始材料装订成册,具体顺序为论文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评审表、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必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不能用活页夹。对于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答辩。

5.总结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各专业要认真总结,就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指导、能力水平、论文质量、成绩评定、写作规范、论文答辩等几个方面写出总结材料。

请各学院在6月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上交论文答辩不通过学生名单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并在6月5日前进教务系统录入论文(设计)成绩。

请各学院在6月8日至6月9日将毕业论文材料和放入档案的材料(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盖好公章后(盖学校的公章时间为6月2号-6月7号),一并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请各学院迅速传达和贯彻落实好本通知精神,严肃考纪考风,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

22-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总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