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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思思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8:18:51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15

李思思,女,学号:201602010104,原系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601班学生。该生2019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7日休学,休学期满后,经济与管理学院以电话、短信及书面形式告知该生家长《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复学要求,但该生一直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休学期满,逾期10个工作日未办理复学手续、申请继续休学未获得批准者和取消复学资格者,由学生所在学院做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主管校长审批后,按自动退学处理”。现经经济与管理学院书面报告,教务处、主管校长审批后,对李思思同学给予自动退学处理。

因自动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自自动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校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诉。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