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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1:23:08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62

各学院及各应届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2022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应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0日—6月22

2)申请人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在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选择与确定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零陵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永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均为湖南科技学院

4)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办理。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询2022年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5月20日——6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的上午8:00—9:40

2)体检医院: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

3)在学校的申请人,应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双面打印)到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参加体检;在外实习或就业的,可前往就近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束时,申请人应告知体检医生在《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上签署意见和加盖医院公章(签名和印章要求清晰可认)。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表。

4)体检前,申请人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不熬夜,不吃损害肝脏的食物和药物。

5)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工作应遵照当地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3.现场确认

1)在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只要把相关认定材料交给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即可。

2)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应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⑤毕业证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网报系统资料审核6月24日—7月1日

5.专家审查7月2日—7月16日

6.印制证书7月20日—7月27日

7.发放证书7月28日—7月30日

根据永州市教育局和零陵区教育局的有关工作安排,将对以上工作的实施进度适时进行调整,具体以教务处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

1.截止时间:6月23日上午11点

2.地点:教务处411办公室

3.要求:各学院应分高中、初中小学两类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整理好,毕业生的照片应注明姓名装袋,便于辨认,统一上交。

四、其他事项

1.鉴于今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下发时间晚,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师资格认定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学校)。

2.各学院应通知有关毕业生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同一申请人一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5.按照档案工作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存入毕业生的个人档案袋。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后,应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档案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归档。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务处下发的通知为准。

7.咨询与联系:0746-6383768(胡老师)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