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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10:45:26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提高本校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专业的内涵式发展,促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本校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学校决定对已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我校已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件1)。获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参照本次评估做好专业建设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评估内容

对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附件2)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附件3),聚焦专业自获批以来的增量建设,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后续改进计划等事项。

三、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

各教学单位和各专业认真梳理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的建设情况,填写《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报告》(附件4)并开展自我评估,填写自评表(内含2个子表)(附件5)。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材料进行复核评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学校将结合专家评议情况支持专业未来发展建设,以及按照《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管理办法》,对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和良好等级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追加奖励建设经费。

四、工作要求

1.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是学校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与不足,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措施,以评促建,确保专业能够顺利通过后续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的一流本科专业认定评估。

2.具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要认真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双万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以及各专业类的认证标准,组织召开专业建设研讨会,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业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对标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在专业特色优势、综合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3.一流本科专业是推进“四新”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地方本科院校建设的核心指标。各教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4.学校将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指导和监督;对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建设不达标或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约谈,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教学目标考核。

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建设标准进行考核验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将通过专业评估对处于末位的专业点视情况淘汰。请各教学单位密切关注相关要求,确保专业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6.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报告》《湖南科技学院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1363632@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416教学研究科办公室,联系人:代军垒。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

4.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报告

5.湖南科技学院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评表

6.湖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支撑材料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